辽宁刘全旺、崔兵遭枉判后上诉 董艳红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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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葫芦岛南票区打渔山法轮功学员刘全旺、崔冰、张爱民、董艳红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九日被南票区季屯派出所警察绑架。目前得知,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约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底对刘全旺、崔冰分别非法判刑五年、二年。

据悉,家属向法庭要非法判决书,法官张亮不但不给,也不告诉刑期,家属是经多方打听才得知,刘全旺、崔冰遭非法判刑后上诉,二零二三年二月九日,上诉案卷到了葫芦岛市中级法院。

葫芦岛市中级法院负责刘全旺案件的法官是朱丹(男),负责崔兵案件的法官是刘丹红。崔兵的丈夫到中级法院递交材料,朱丹的申姓助理打开材料发现里面有控告一审法官的控告书及追查令等相关内容,遂拒绝接收。

另据悉,二零二三年一月四日,连山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得不释放董艳红回家。而构陷张爱民的案卷已到连山区法院,法官还是张亮。


参与迫害机构及人员信息: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法院
法官朱丹:0429-8580277(负责崔兵案)
法官刘丹红:0429-8580279(负责崔兵案)

连山区法院
法官张亮:0429-2164501,恶人榜编号:E000160508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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